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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1.6元一瓶的“轩尼诗VSOP”,售假者送货途中被抓

"3.15" 前夕,江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其中制售假洋酒的案件格外受关注。酒吧和 KTV 里卖给顾客几百元一瓶的轩尼诗VSOP,成本只有 1.6元。近日,该案的两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判刑。

01

KTV和酒吧里有人低价卖酒,售假者送货途中被抓

2021年2月底,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环境警察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一名叫张某的男子在盐城市区以300元到430元一箱售卖洋酒,怀疑均是假酒,根据现场图中显示,这批酒均为轩尼诗VSOP。因该男子售卖酒水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引起了民警的关注。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张某的活动非常规律,只在深夜前往几家KTV、酒吧送货。2021年3月2日,民警将前往某KTV送货的张某逮个正着,并扣留了张某打算销售的5箱洋酒,经相关机构鉴定,均为二次灌装的假酒。

面对警方的讯问,张某立即交代了自己售卖假酒的犯罪事实,并告诉警方,自己刚干这个时间不久,卖假酒的也不止自己一个。民警通过对张某的手机检查发现,一个叫于某的女性与张某一直保持联系,张某的假洋酒都是从于某处进货的。

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迅速围绕于某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发现于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深居简出,独自行动,其囤货的仓库也非常偏僻。" 于某收快递的频率非常高,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从外地进一批假洋酒。" 办案民警介绍,为了不引起关注,这些快递的外包装上只写着“玻璃制品”。

经过侦查,警方很快明确了于某仓库所在的位置。第二天下午,民警成功在盐城市区毓龙路附近将前来收快递的于某抓了现行。起初,于某百般抵赖,但当警方在于某仓库中搜出近百箱假洋酒后,于某低下了头,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从外省购买假洋酒并进行售卖的犯罪事实。

02

生产窝点位于隐匿农村民宅,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于某的到案,也为打掉整个制假售假团伙补足了关键一环,警方迅速明确了生产假洋酒的刘某等人,以及在盐城市区多家KTV售卖假洋酒的嫌疑人。该团伙主要仿冒生产知名洋酒品牌,后通过物流运输的形式流入市场销售。至此,专案组决定,立即对该团伙的其他成员实施收网。

2021年3月9日,盐南警方远赴吉林通化、河北保定,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据刘某交代,从2020年8月起,他伙同他人,网购了低端桶装洋酒及灌装、封装洋酒的设备,并在河北保定农村的一处民宅内进行生产制作,只要将桶装洋酒装进简单清洗过的空酒瓶,再贴上假的商标,就能冒充品牌洋酒向外销售。

根据犯罪嫌疑人指认,民警找到了隐匿的生产窝点,现场有未来得及灌装的空洋酒瓶、原料、封装设备、装劣质洋酒的大塑料桶杂乱堆在院子里。在现场,民警还查获了名酒空瓶和包装若干。同时,专案组还对在盐城售卖假洋酒的其他下线进行了收网。

“这些调制灌装设备十分简陋,操作过程全程暴露在杂乱的开放空间内,制作出来的酒根本无法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易造成影响。”民警说,随着生产窝点被捣毁,该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03

假洋酒一箱成本20元,一瓶仅1.6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刘某、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未经品牌洋酒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由刘某提供包装箱、商标贴纸、正品防伪标、酒瓶、香精色素等包材及生产原料,王某购买食用酒精和基酒等部分原料后,由王某在其家中生产假冒的洋酒。

亭湖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假酒生产出来后,王某将生产的假冒品牌洋酒运送至物流公司,由刘某销售给他人。据统计,刘某、王某共生产、销售假冒的洋酒1311 箱,非法经营数额合计人民币451410元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王某以食用酒精和基酒勾兑的假酒冒充价格较高的品牌名酒销售牟利,属于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品牌名酒商标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二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四个月、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18万元、13万元。

“王某生产一箱的成本约20元,卖到酒吧和KTV是300元到430元一箱。一箱假洋酒12瓶,一瓶成本1.6元,卖到消费者手中,一瓶要几百元。”检察官说,由于刘某和王某是利用回收的真瓶进行灌装,仿真度较高,不常喝洋酒的一般消费者不仅很难从口感上区分真假,也很难想到高大上的品牌洋酒是从毫无资质的黑作坊中流出。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商品涉嫌假冒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灌装假酒的行为不仅侵犯了酒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权,也是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食品犯罪。经营者需要遵守法律,不应为了不义之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内容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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