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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新安酒业“3两3酒”被处罚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类食品661批次样品。根据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抽检不合格样品批次具体如下:

(一)莎车县叶尔羌饮料食品厂生产的达木斯冰山饮用纯净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青河县福润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雁路268号的新疆伊合拉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奶茶粉,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季花城万科生活广场S6栋1层商业5的高新区(新市区)逸品烟酒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红四渡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酱猫牌财猫酒(酱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四)阿勒泰市鑫瑞祥超市销售的、标称保定京宏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五)伽师县旺客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新疆石河子新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两3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六)经营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春景街353号山水雅苑B区11号楼负一层门面房的水磨沟区春景街闵家永昌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六工镇的新疆汉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汁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七)阿勒泰地区众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保定大福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纯谷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八)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苏州路店销售的、成都海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湾煮花生咸干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卫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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