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首页 » 白酒 » 借酒浇愁 醉驾送友 糊涂男子愁更愁

借酒浇愁 醉驾送友 糊涂男子愁更愁

节日期间,亲朋好友之间推杯换盏在所难免。但宝坻区一名男子却因心情不佳借酒浇愁,还在醉酒状态下驾车送朋友回家,结果被正在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铁拳”行动的宝坻交警依法查获。节日以来,宝坻交警已查获酒驾、醉驾违法行为32起。

10月3日20时20分许,宝坻林亭口大队交警在原宝白公路周良街大庄子村路段开展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拦截检查该车时,车窗内飘出了浓重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车男子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50毫克,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车行为。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因上一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未按规定参加驾驶知识学习、考试,驾驶证已处于“超分”状态,根本不具备驾车上路资格。更危险的是,当时李某的车内还乘坐着另一名醉醺醺的男子,在接受交警调查过程中,两人均满脸通红,且语无伦次。李某表示,乘车男子是他的好友,由于近日其心情不愉快,当天晚饭约好友借酒浇愁,遇到交警时他正在送这名朋友回家的路上。

对于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双节”期间,宝坻交警每天都在严格查处。10月2日16时21分许,交警林亭口大队在新安镇新方路查获一名男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04毫克,同样涉嫌醉驾。该男子解释说,当天他午饭时喝了酒,休息2个多小时后,自信“酒劲儿”已过便驾车上路。目前,上述涉嫌醉酒违法行为驾驶人均已接受抽血式酒精含量检测,具体结果仍在进一步鉴定中。据统计,“双节”假期前3天,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共查处酒驾、醉驾行为32起。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饮酒后,应相互提醒告知切勿驾车上路,如果是驾车赴宴期间饮酒,可委托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的亲朋代为驾驶到家,或是选择代驾服务,切勿冒险违法,避免害人害己。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天津交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