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之一,岁末年初,聚会增多酒驾几率也增多。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打好岁末年初交通安全攻坚战。1月23日,崆峒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雷霆出击,一日内连续查处三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
1月23日10时许,王某饮酒后驾驶甘LF5***号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沿滨河路风情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彩虹桥附近路段时,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23日9时30分许,马某伟饮酒后驾驶宁AE6***号白色起亚牌小型轿车,沿滨河路风情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彩虹桥附近路段时,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23日10时许,古某饮酒后驾驶甘L0S***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滨河路风情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彩虹桥附近路段时,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190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经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取血样,送甘肃明正司法物证鉴定所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07.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古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后经交通管理平台进一步查询,古某2014年11月27日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日;2018年2月14日,因危险驾驶罪被拘役三个月,此次违法行为已构成二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崆峒公安分局将通过强化巡逻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等多种方式,依法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确保春运期间全区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确保广大群众平平安安出行、高高兴兴过节。
平安崆峒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人多、车多
大家更要有交通安全的意识
走亲访友切记!切记!切记!
不要饮酒驾驶
时刻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交警严查酒驾是不分日夜和假期的
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