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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金华市一拼多多网店销售的纯莲子酒不合格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其中浙江金华市一拼多多网店销售的纯莲子酒因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而上榜。

据通告,该批次纯莲子酒使用商标为好易加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是2020年1月2日,产品规格为500ml/瓶,酒精度为52%vol,检验酒精度为46.1%vol,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机构为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据了解,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纯莲子酒的企业为金华市鸳鸯林酒业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金华区孝顺镇方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志田,成立时间为1997年1月2日,注册资本80万元。

销售该批次不合格纯莲子酒的企业为金华市春然食品有限公司拼多多网店,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帆街736号1幢101号、102号。

需要强调的是,早在2022年12月,上海长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显示,由金华市鸳鸯林酒业生产的同批次的纯莲子酒,因酒精度不合格,在拼多多上被下架处理。

通告显示,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质量指标,酒精度实测值与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允许差为±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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