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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笔下的“市酒”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昆明的雨》中有一句话:“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瓷杯里),坐了下来。”

这篇文章曾收入多种文集,仅在汪先生生前出版的集子中,就有《汪曾祺自选集》(漓江出版社,1987)、《蒲桥集》(作家出版社,1989)、《旅食集》(广东旅游出版社,1992)、《汪曾祺文集·散文卷》(江苏文艺出版社,1993)、《老学闲抄》(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中国当代才子书·汪曾祺》(长江文艺出版社,1997)。后来出版、收入这篇文章的书就更多,从超星搜索这篇文章,能找到一百七十多本。

翻出手边的《蒲桥集》和《旅食集》,此句都是这样的:

后来出版那一百七十多种文集,自然不会有什么差别。

但是,我以为——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这句话中有一点小小的问题。不应该是“半市斤酒”,而是“半斤市酒”。理由有两个:

其一,“市斤”是市制重量单位,但在一般表述中往往说“斤”;与“公斤”对举时,才有可能说“市斤”,却也限于比较郑重的、严密的表述。在文学作品中,尤其在汪曾祺接近口语的叙述中,是没有必要这样写“市斤”的。

其二,“市酒”是一个成词,虽然《现代汉语词典》上没有收录。(很多人以为《现代汉语词典》上没有的词就不存在)《汉语大词典》解释“市酒”为:1.卖酒。2.买酒。在第一个义项中有所延伸,可当名词用,“亦指市肆上所卖的酒。宋陆游《秋兴》诗:‘村酒酸甜市酒浑,犹胜终日对空樽’”。

在汪曾祺的作品中,“市酒”一词并不鲜见。若是笔误,不可能异时异地都出错。如早期小说《落魄》:“他似乎有点自暴自弃起来,时常看他弄了一土碗市酒,闷闷的喝。”《艺术家》:“二天我打二斤升掺市,切一盘猪耳朵,咱们痛痛快快谈谈。”1980年代的小说《七里茶坊》:“像往常一样,总是老乔开头。因为想喝酒,他就谈起云南的酒。市酒、玫瑰重升、开远的杂果酒、杨林肥酒……”

如果比较仔细地通读汪曾祺的散文,他后来写的《七载云烟》中更详细地解释了什么是“市酒”:“昆明的白酒分市酒和升酒。市酒是普通白酒,升酒大概是用市酒再蒸一次,谓之‘玫瑰重升’,似乎有点玫瑰香气。昆明酒店都是盛在绿陶的小碗里,一碗可盛二小两。”甚至,写于1993年的《花·木香花》中,重述了《昆明的雨》中和朱德熙在莲花池避雨的故事,这里就不是“市斤”而是“市酒”了:“我和朱德熙曾于大雨少歇之际,到莲花池闲步。雨下起来了,我们赶快到一个小酒馆避雨。要了两杯市酒(昆明的绿陶高杯,可容三两)一碟猪头肉,坐了很久。”

《昆明的雨》首次发表于《滇池》1984年第10期,大概当时编校者处理稿件,觉得“市酒”怪怪的,没怎么犹豫地就给“斤”“市”调换了一下位置。于是,三十年中所有的文本一路“市斤”下来,如同我们看到的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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