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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一款露酒总糖超标严重早年生产的米酒因不合格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闫冬)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一款露酒被查出不合格。7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八期)。通报称,本次抽样的食品共128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74家,共检测食品指标6748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4批次。其中酒类3批次。

强将合力酒(露酒)总糖项目严重超标

标称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生产的强将合力酒(露酒)(型号规格等级:30%vol 500毫升/瓶,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日期:2021.01.15)总糖(以葡萄糖计)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为 8(标示值)×(1±10%) (g/L),检验结果为30.0(g/L),严重超标 。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据了解,总糖(total sugar)是指食糖中原有的糖和水解后能产生具有还原性糖的物质的总和,包括所有还原糖和酸水解后能生成还原糖的双糖、多糖等。《露酒》(GB/T 27588-2011)中规定,露酒的总糖(以葡萄糖计)应在标示值±10.0%vol(g/L)的偏差范围内。总糖超过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产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准确。

曾因生产不合格特醇米酒被罚

本网注意到,该企业早年曾因生产不合格特醇米酒被处罚。

(江)食行罚[2016]22号显示,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2016年4月3日生产的海帆特醇米酒检出酒精度为28.2%vol,不符合标准要求。原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100.8元。

据企查查,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于2001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伟强。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白酒、黄酒、配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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