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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浇愁后开车“横着走” 两次撞车逃逸还袭警

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冰清)喝了酒开车上路,先后两次撞车逃逸,当民警找上门时,还现场耍酒疯踢打民警。等酒一醒,后悔莫及。6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这个酒后“横着走”的司机,因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18年1月14日晚9时许,付林(化名)和朋友在成都温江区柳河路一家烧烤店吃宵夜。因为心情不好,付林一人喝光了自带的整瓶白酒。原本说好请个代驾,可朋友走后,酒还没醒的付林却拿着车钥匙,自己发动了车。

在温江区南江路公安局办证中心附近,付林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见到车上有人报警,付林一轰油门,离开了。没多久,在光华大道与锦泉街交叉路口时,他闯红灯左转,又与一辆直行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见对方车上有人拿手机拍照,付林再次上演同样的逃逸戏码。

接到过路群众的举报后,民警在文化路一小区内,找到了正在敲门的付林。此时,他满身酒气,口里不停叫嚷着。见到民警,他拒不配合调查,并两次踢到民警膝关节处,导致民警受伤倒地。最终,赶来增援的公安将撒酒疯的付林制伏并带离。

经警察鉴定,付林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301.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受伤民警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其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6月21日,温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当庭宣判。付林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官也借此提醒所有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要时刻谨记,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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