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首页 » 洋酒 » 欲销售假冒“人头马”洋酒,男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

欲销售假冒“人头马”洋酒,男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一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一男子被告人颜某欲销售假冒人头马和马爹利波本蓝带洋酒,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颜某于2019年8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街道上,分多次向他人购入假冒注册商标的人头马和马爹利波本蓝带洋酒。2019年9月4日晚上,被告人颜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出发,装载上述收购的假冒注册商标洋酒运回广州市销售。当车辆行驶至沈海高速江门段时被执法部门查获,民警在上述轿车内扣押到131瓶人头马REMYMARTINCLUB干邑白兰地和24瓶马爹利波本蓝带MARTELLBLUESWIFTVSOP干邑白兰地。上述侵权产品正品市场参考价格为人民币2027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颜某由于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且积极预缴部分罚金,可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一、被告人颜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二、对扣押的洋酒155瓶,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和销毁;对扣押被告人颜某的对讲机一台,属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对扣押的其他物品,由上述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三、禁止被告人颜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酒类销售活动。

【以案释法】这是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案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达到较大以上或者有其他够罪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