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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双打”案例:罗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积极发挥行政执法震慑力,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珠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我市2021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域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领域典型案例。

侵犯知识产权领域案件

【案例八】

罗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1年03月31日,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罗某某涉嫌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陈酿白酒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当事人无法提供其用于销售的5箱标示有牛栏山®注册商标的陈酿白酒的相关合格证明。经权利人鉴定,罗某某用于销售的标有牛栏山®注册商标的陈酿白酒为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从事预包装食品(标示有牛栏山®注册商标的陈酿白酒)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处以7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科

编辑:珠海市场监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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