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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前三地位,天之蓝焕新升级,洋河加码次高端|知酒联播

武汉晚报10月25日讯(记者文涛 通讯员龚蕾)今年春节前后,市面上出现了一款外包装与某品牌香烟高度相似的“黄鹤楼•游泳酒”,两者甚至在一家商场的烟酒专柜同柜销售。近日,记者从武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执法大队获悉,经大队调查认定,上述“游泳酒”和另一款“黄鹤楼啤酒”的生产者,均已构成对某品牌香烟权利人的侵权。

记者对比“游泳酒”和条装某品牌香烟发现,两者均为条形包装,整体色调是天蓝色,左侧约三分之一的图案均为红色汉字笔画无规则排列组成,“黄鹤楼”“游泳”“水调歌头”等字体相同。对不熟悉内情的人来说,“一看就会觉得是‘同门兄弟’”。

而“黄鹤楼啤酒”易拉罐上的“黄鹤楼”图案及字体也品牌香烟几乎一模一样,色彩也与其中几种卷烟规格高度近似。

武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该分局6月28日接到相关权利人的投诉,于7月3日立案调查。在充分调查并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承办人认为,黄鹤楼游泳酒和黄鹤楼啤酒均存在有意识模仿某品牌香烟的包装装潢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关于禁止商业混淆”的规定。

据悉。在受到工商部门警示后,这两家生产企业主动下架并收回了相关产品,向相关权利人道歉并出具不再侵权的承诺书。在工商部门主持下,相关权利人与这两家企业达成和解。

记者搜索发现,其他城市也出现过类似情况。例如,今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查获一批外包装与另一品牌香烟极为相似的“中华啤酒”,初步判断为该项行为涉嫌商业混淆和构成不正当竞争。

编辑 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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