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首页 » 洋酒 » 芝华士、黑牌、野格都假的!象山查获一起假冒洋酒案,主要销住……

芝华士、黑牌、野格都假的!象山查获一起假冒洋酒案,主要销住……

近日,宁波市场监管部门接连查获了两起有关酒类商品的案例,引起不小关注。其中,象山县市场监管局近日查获了一起生产、销售假洋酒案,扣押非法生产芝华士、黑牌、野格等品牌假酒294瓶,共计价值38832元。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处理。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另外还公布了一起有关非法销售红酒的案件,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象山查获一起假酒案件,主要销往当地KTV

2个月前,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石浦一民房内有人生产、销售各类洋酒。

根据举报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赴实地检查发现,现场1楼地面、2楼房间内散落着制作假酒的纸箱、空酒瓶、压盖机、标签贴、瓶盖,以及灌装完成的假酒。在当事人住宅附近的一间仓库内,执法人员还发现各类包装好的假洋酒。

| 查获的假洋酒。通讯员 供图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底开始做洋酒生意,主要客户群体为石浦镇的KTV,起初其通过当地的酒业经营部等正规途径购入,后来转为从进价较低的江苏某微商处购进。

2021年10月开始,当事人觉得制酒利润更高,便自己干起了产销一条龙。当事人购买了旧酒瓶、标签纸、瓶盖、封口机,以及5L装的威士忌调味酒,在家中将威士忌调味酒灌装入旧酒瓶中,封口贴上芝华士、黑牌等品牌标签后销售给石浦地区的KTV

经执法人员清点,现场共有马爹利蓝带、芝华士、尊尼获加黑牌等洋酒294瓶,各类瓶标3486个及相关制假用的压盖机和漏斗等。经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鉴定,上述涉案的自制洋酒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鉴于该案的经营额已达上述标准,遂依法移送公安处理。

上百万元洋酒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宁波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另外还公布了一起关于酒的案件。

据公布信息显示,2021年10月28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其中一处仓库发现有数箱待售且瓶身张贴有外文标识标签的红酒。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3月从上家(无详细信息)购入139支无合法来源的进口红酒,用于销售,无进货、销售等记录,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证明。至查获日,上述红酒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共计100.821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属于从事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的违法行为。2022年2月24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案红酒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如有消费烦心事,可点击下图,进入手拉手3·15消费维权平台,将你或身边的亲友遭遇的经历告诉我们。https://xr.nbwbw.com/info.html?news=231928_1

————END————

东南财金全媒体平台

文字: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江妮

一审:苗雪未 二审:周晖

三审:周立明 终审:刘雄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