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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香酒等8批次样品抽检不合格

东亚讯(记者 陈杉)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抽检11类食品33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吉林省洮南市洮南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洮南香酒(白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四平市吉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罈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长春市刘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刘大姐火锅粉(粉丝粉条)和火锅粉中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长春市優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粉(粉丝粉条)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长春市一品鲜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烤冷面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长春市好又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冷面(白)和精制冷面(黑)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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