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首页 » 白酒 » 河北省著名商标“卧龍泉”老白干酒酒味淡薄

河北省著名商标“卧龍泉”老白干酒酒味淡薄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八期)。

标称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卧龍泉老白干酒(42%vol 500ml/瓶、2018-10-17)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 ≥1.50 (g/L),标准值为1.29(g/L)。

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如果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薄。

《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高度酒一级标准总酯应≥1.50(g/L)。

总酯不达标,有可能是出厂前质量控制问题,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酯含量偏低;还有可能是自然存放过程中的酯降低,浓香型白酒在存放过程中,会出现总酯降低、总酸增加的现象,可能导致出厂检验时总酯合格,但时间长了低于国家标准。

第三方数据显示,2019年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因偷税漏税被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稽查局罚款:增值税罚款12708.8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635.46元,企业所得税罚款7123.40元,消费税罚款141251.85元。

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卧龙泉酒始创于明永乐四年(公元1406)红叶屯村杜氏酒坊,卧龙泉酒业继承杜康古法传统酿酒工艺,主酿卧龙泉自主品牌:老白干香型、浓香型、芝麻香型三大系列68个品种,2008年—2014年卧龙泉白酒先后被评为河北省优质产品、河北省著名商标、河北省名牌产品、质量诚信AAA品牌企业。(来源:每日食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