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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黄酒——鲁迅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一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一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这是鲁迅第二篇白话小说《孔乙己》中的开篇,有声有色地描述了绍兴人慢饮小酌(俗称“咪”老酒)的情景。

没有绍兴,便没有黄酒。绍兴赐予了黄酒独一无二的灵魂。酒乡名气大,老酒醉人多。在普通绍兴家庭的餐桌上,绍兴酒是必不可少的伴侣。

食物讲究搭配,搭配使得食物之间相得益彰,每种食物的特点被充分发挥出来,又可以使得每种食物的缺点被掩盖。如饺子配醋,豆浆配油条,豆汁配焦圈,红酒配牛排,啤酒配烤串。

绍兴人多喜爱在每天午餐、晚餐“咪”老酒,通常以茴香豆、盐煮笋、豆腐干等绍兴小菜佐酒,稍微“豪奢”一点的还要加上河鲜。

塔牌本酒,有“五本”特性:其一,采鉴湖源头水与上乘太湖糯米,精选本地酒材,谓之“本地”;其二,由泰斗级酿酒大师掌耙,恪守传统,原生态酿造,谓之“本真”;其三,储于诸暨陈年陶坛,纳存天然陈香,谓之“本香”;其四,入瓶无勾兑,彰显自然原味,谓之“本味”;其五,丽质天工自成,无任何添加,谓之“本色”。

包装,一瓶一盒,配一个麻质感的手提袋,酒精度15%vol,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是本真、质朴。陶瓷瓶,造型优美,喝完后瓶子用来插花会很合适。有意思的是塔牌本酒的封口,软木塞+蜡封+锡纸覆膜,这个搭配很传统,非常有品质感,开瓶也颇具仪式感。

观色,酒体色泽成琥珀色,透光度好,这可能就未添加焦糖色的缘故,酒体看起来充满了活力。

闻香,有明显的米饭香和成熟苹果的香气,还间杂一些蘑菇类的鲜香,整体清新可人。

入口,鲜美醇厚,入口有奶香,干酪香,杏仁类的坚果香,以及磨碎后的谷物香气,回味有米饭香以及轻微酱香。

鲁迅家乡在绍兴,对绍兴酒自幼就有特别的感情。他的父亲好酒,酒量极大,无人对饮时,叫儿子跟自己喝上一杯亦在情理当中。可见迅哥儿的少年时代就与绍兴黄酒结下不解之缘。

鲁迅习惯于自斟自饮,以遣心中感怀;或与朋友同饮,把酒论世。他在绍兴府中学堂任学监时,课余常至临河的泰生酒店小饮,点食捕鱼,烹煮上桌。鲁迅最爱吃的河鲜是清蒸鲫鱼,宴请朋友时总要点这道菜,也以鱼干、酱鸭、槽鸡佐酒,而且特别喜食火腿。一杯花雕、几碟家乡酒菜,慢斟细酌,成了他人生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1912年五月,32岁的鲁迅抵北京,住宣武门处南半截胡同绍兴会馆藤花馆。由干独身一人来京,在教育部做无聊之味的公务品,人地两生,常自个儿在绍兴会馆毗邻的广和居喝上口。

后来身边有了三五好友成为酒友,广和居成为他们常去的酒馆。广和居主营鲁菜,菜品未必对他的口味,但好在路近。1912年鲁迅的一生挚友许寿裳特地托人买泰生酒店的鱼干、酱鸭、糟鸡等佐酒物送给他,鲁迅对此颇为感动。

鲁迅有许多饮酒诗、文,特别是《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就魏晋时期的竹林七贤阐述了酒在文人创作和心理上所起的作用,并论及了酒的功德,且以古论今,针砭时弊。至于鲁迅的小说中,十之八九分都写到酒,而他笔下的孔乙己正是取材于他的邻居一一酒鬼文人“孟夫子”。至于《狂人日记》、《阿Q正传》、《在酒楼上》、《故乡》、《祝福》等小说,无不以酒写人写事,或以人以事写酒,都离不开绍兴酒。1915年,云集酒坊第五代传

人周清选送的“绍兴周清酒”,在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荣获国际金奖,当时在北京工作的鲁迅曾帮助周清酒的参赛。

酒桌是鲁迅与人交往、纵谈天下的重要场所,在他的日记里,常见到与郁达夫、许寿裳、萧红、萧军、李小峰等朋友宴饮的记录。他在酒席上与许多文人、朋友相识相知,与知心的朋友一起喝酒,总是谈笑风生,毫无一脸严肃的样子。

鲁迅的酒量不大,可是喜欢喝几杯,特别是与朋友对谈的时候,例如在乡下办师范学堂那时,与范爱农对酌。《范爱农》是鲁迅于1926年所写的一篇回忆同乡留日学生和同盟会会员范爱农的散文,其中几处提到他与范爱农一起喝酒的细节:“他又告诉我现在爱喝酒,于是我们便喝酒。从此他每一进城,必定来访我,非常相熟了。我们醉后常谈些愚不可及的疯话,连母亲偶然听到了也发笑。”“到冬初,我们的景况更拮据了,然而还喝酒,讲笑话。”“只记得一首里的六句,起首四句是:把酒论天下,先生小酒人,大圜犹酩酊,微醉合沉沦。’”

在鲁迅日记里,还可以读到与部同事齐寿山一起喝酒的记录;1915年9月10日晚,鲁迅应季去齐家吃蟹,席间痛饮,深夜才归。1925年8月14日教育部下令免去鲁迅职务,三天后“晚往公园,寿山招饮也”,鲁迅猝然遭难,朋友仗义置酒为之去惊,他记下了此事。

有人兴味十足地询问鲁迅酒量有多大?答案就众说纷纭了。他的文友曹聚仁根据鲁迅小说《在酒楼上》的描述揣测:“鲁迅是’一斤绍酒,十个油豆腐,辣酱要多!’而好友范爱农要比鲁迅能喝一些,要两斤多。”亲密酒友沈兼士则说:“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总是几瓶几瓶的喝,以后又觉得喝啤酒不过瘾,白干’绍兴’也都喝起来。”

而据许钦文的回忆:“他的喝酒实在也有点凶,且不说在酒的本身上面;有一回,他把酒拿回老虎尾巴里喝(老虎尾巴是指鲁迅的住处),下酒的是小小的一碟炸馄饨,他把胡椒粉接连加了三次。”

不过总的说,鲁迅喝酒是有节制的,喝得适可而止,而且酒品不错。特别到了厦门以后,熟人少了,生活习惯有了很大改变,几乎不再喝酒。再有许广平的“禁酒令”及健康的原因,使他后来在酒桌上的应酬明显减少,也有了更多的写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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