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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山寨”长城葡萄酒,小店涉嫌侵犯商标权被索赔数万元

闲暇时,买葡萄酒约好友举杯畅饮,实在再惬意不过了。不过谁能想到,看似毫无问题的葡萄酒,不是正牌而是高仿?

长城葡萄酒品牌隶属于中粮集团下的贸易子公司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国产葡萄酒的领先企业之一,近两年,长城葡萄酒的发展格外引人注目。在保护自己品牌和商标的工作上,长城葡萄酒也丝毫没有掉以轻心。

销售高仿葡萄酒被诉

中粮公司发现,一名为惠民百货的店铺,销售的葡萄酒酒瓶标签上有长城楼塔、山峰图案及字母GRETA WALL,上述图案、字体、字母等与中粮公司第1474477号、第3244765号注册商标高度近似。中粮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惠民百货停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损失2.5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惠民百货销售的葡萄酒酒瓶标签上的长城图案与中粮公司第1474477号长城图案注册商标相同;英文字母GRETAWALL与原告第3244765号GREATWALL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只有其中TA字母的顺序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惠民百货销售案涉葡萄酒的行为侵害了中粮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

但惠民百货的进货台账、对账单及聊天记录能够证明销售的葡萄酒有合法来源,且其进货时也无从判断属于侵权产品,不存在侵权的故意,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一、被告惠民百货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中粮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二、驳回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售假同样侵权

商标作为一种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和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标志,是消费者消费理念与消费习惯的向导。一些商场、超市业主,本身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为了迎合人们追求品牌的心理,有意或无意销售侵权产品,牟取非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给知名品牌的商标的形象和价值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这里需要注意,类似的商标侵权行为除了会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外,还会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可能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本案也给许多商家提了一个醒,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要销售假冒产品。其次是要注意保留进货票据,把好进货查验关,增强证据意识,以便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或其他纠纷,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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