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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洋河镇这款白酒抽检酒精度比标明酒精度少了10度多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抽检通告,其中洋河镇1批次白酒因酒精度不符合规定而沦为不合格产品。

通告显示,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登远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豪宇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祥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亿河稻香醇酒,生产日期是2018年2月2日,规格为1.8L/瓶,瓶标酒精度为45%vol,而抽检结果却只有34.9%vol,比瓶标酒精度低了10%vol以上。

按照规定,酒精度以瓶标为准,正负1度内均为合格产品,超出正负1度,就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属于不合格产品。这批次被抽检的亿河稻香醇酒,检测酒精度在44~46%vol之间方为合格。

一般情况下,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大都来自不知名小酒厂的产品,主要原因:第一,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第二,也可能是检测能力、技术有限;第三,还可能是企业为达到利益最大化,故意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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