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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广西南宁警方捣毁一个制售假酒窝点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度重视,全警投入、全线出击,向重点问题聚焦,向关键环节发力,以最严手段掀起最强攻势。经过一个多月奋战,分局在侦办食药环类案件中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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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南宁高新警方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品牌白酒案件,扣押涉嫌伪劣各类品牌成品酒1批,共88件528瓶,价值约37万余元,查获涉案嫌疑人2人,现处以刑事拘留。

    民警清点涉案的假冒伪劣品牌白酒

    7月上旬,高新警方根据市公安局 亮剑·2022严打食药环犯罪的工作部署,在梳理工作中发现一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品牌白酒的线索。随后,分局迅速成立了打击专项工作小组,经初步调查,认为可能是一起有组织、以家庭成员为骨干的团伙犯罪。经过工作小组摸排调查,基本掌握了制假窝点所在地和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轨迹,并了解到此制假团伙从购买原材料到制作、封装出品,均为夫妻二人包办,不雇佣任何员工,目的都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查获假冒各类知名品牌白酒528瓶。

    7月4日13时,专案工作小组决定对该制假团伙实施收网抓捕,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一城中村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高新警方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强对侵犯民生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市民购买酒类应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同时保存好相关单据、凭证等,如遇非法生产、兜售假酒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来源:综合自高新公安分局、中新网、南宁新闻网、广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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